一天晚上停电了,田泉跟父亲在地里干活还没回来,田改改的母亲在东屋点着油灯纳鞋底。田改改在西屋看书。这时候学校正在放寒假。
突然,母亲感觉西屋好像有人在说话。她放下手里的活,下了地,轻手轻脚走过去,果然听见了田改改嘀嘀咕咕的声音,不知道在跟谁说话。
母亲走到门口,看见田改改一个人坐在炕上,好像在跟对面的一个人唠嗑,而她对面空无一人!只有墙上贴着一张旧年画,一个胖娃娃在画上傻呵呵地乐着。
“改改!”母亲喊了一声。
田改改小声对那个看不见的人说:“我妈来了。”然后,她一抬腿下了地,好像做错了什么事一样,低声低气地问母亲:“妈,你有事?”
“你在跟谁说话?”母亲严厉地问。
“……大周。”
哪里来了个大周?母亲连听都没听说过!她惊怵地问:“大周是谁?”
“我丈夫啊。”
“你结婚了?”
“你不知道?他不是你们给我找的吗?”田改改皱着眉,不解地看着母亲。
母亲惊慌地把她拽进东屋,低声问:“他长得什么样?”她怀疑是屯子里哪个死男人附了女儿的身。
田改改回头看了西屋一眼,说:“瘦瘦的,眉毛很重,耷拉眼角,高鼻梁,嘴唇挺厚的……妈,其实……”她好像怕母亲生气,不敢说下去了。
“其实什么?”
“……我对他的长相一点都不满意,太瘦了。他根本比不上那个人。”她说的“那个人”就是指那个姓姜的男教师。
她接着说:“妈,我不是抱怨你啊。他对我也挺好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木头抱着走呗!”
母亲傻住了,女儿描述的这个人,她从来没见过。但是,从女儿的神态看,这个人确实存在,就坐在西屋的炕上。他是女儿的丈夫!
“妈,没什么事,我就回我的屋啦?”田改改试探着说。
“你,你回吧……”
田改改转过身,轻飘飘地走回了她的西屋。
母亲朝西屋看去,油灯还在闪闪跳跳。
干活的父子终于回来了。吃完饭,田泉睡着之后,母亲小声对田改改的父亲说了这件事。
丈夫趴在炕上一口接一口地抽烟,一言不发。
第二天,田改改没来东屋吃早饭。
母亲走进西屋,见她打扮得漂漂亮亮,正坐在西屋的炕上照镜子。
“改改,你怎么不吃饭?”
她不好意思地说:“妈呀,我都是嫁出门的人了,怎么能在娘家吃呢?晚上大周就回来,他给我带吃的。”
中午,田改改也没有吃饭。
到了晚上,她还是不吃饭。
父亲急了,走到西屋,大声呵斥她:“你想不想活了?赶快吃饭去!”
田改改怯怯地说:“他回来会生气的……”
父亲不再讲道理,抓住她的手腕,朝外拽。田改改害怕地看着父亲,死死地撑住门框不放手:“爸,求求你,你不能逼我呀,我不敢去吃啊!……”一边挣一边哭起来。
……这天的晚饭,田改改的父母和田泉都没有吃好。
天黑了,家家户户都睡了。
田改改的父母竖起耳朵听西屋的动静。田改改没有说话,好像在看书:“啪啦——啪啦——”
不知过了多久,突然好像回来了什么人,她开始说话了,就像夫妻间的那种口气。东屋的三个人大气都不敢出,一直听。
那声音越来越小,终于听不见了。接着,他们听见田改改在被窝里吃着什么,“喀哧喀哧”,好像在啃胡萝卜。
又过了两天,田改改还是一口饭不吃,好像要断绝人间烟火。
她把平时舍不得穿的衣裳都拿了出来,一天换几套。她把自己打扮得鲜鲜亮亮,坐在炕上发呆。
一到了晚上,她就嘀嘀咕咕地和那个人说话,说什么听不清楚。
这天晚上,田改改的父亲和弟弟睡在了西屋,母亲把田改改拽进了东屋,让她睡在自己身边。
田改改惊惶地说:“他会生气的!”
母亲说:“有事我担着!”
夜里,母亲把田改改挤在她与墙之间,不留一点空隙。她要看看会怎么样。
第二天,湿漉漉的太阳刚刚升起来,田改改的母亲就醒了,她转头一看,吓了一跳———在她和改改中间,空出了一个人那么宽的地方!
连续几天不吃一粒米不喝一口水,田改改瘦得像纸似的。她脸上的脂粉越来越厚,眉眼越来越黑,嘴唇越来越红,显得极恐怖。
父母套上马车,把她拉到了依龙镇卫生院。一个大夫给她看了看,也看不出什么实质病,就给她打了点葡萄糖,嘱咐她回家好好休息。
如果一个罪犯要求整容,就将他整成另一个罪犯。
辛迪走进华盛顿玫瑰咖啡厅时,下
意识地朝四处看了看。忽然,他发现有两个漂亮的金发女郎正在偷看他,并在议论着什么。他得意地笑了笑,这样的经历很多。的确,他身材标准,长着一张很招女人喜欢的脸,尤其是眉心那颗大黑痣,更加引人注目。
辛迪要了一杯咖啡,很有风度地对服务小姐说了声“谢谢”,便开始品尝杯中美味。然而,他隐约感觉有点儿不对劲,好像所有的人都在拿异样的目光盯着他,所有的人都似乎在窃窃私语议论他。他不由得转过头环顾四周,那些人竟立即收回目光,不再吭声,大厅瞬间变得死一般寂静。
突然,那两个漂亮女人拎起包,“啊”地尖叫一声,便发疯似的逃出门去。大厅顿时一片骚动,其他人也都连哭带喊,遇见鬼似的逃了出去。
辛迪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本能地站起身来,也想离去。然而,就在转身的一刹那,他看到了吧台立柱上贴着一张A级通缉令:
犯罪嫌疑人霍德华,男,32岁,该犯9月2日在华盛顿持枪抢劫银行,抢走现金100万美元,并杀死两名营业员后逃离现场。体貌特征:方脸,眉心有一颗大黑痣,逃离时上身穿白色衬衫,下身穿黑色长裤,乔丹运动鞋……
通缉令上,印着霍德华的照片。天哪,辛迪一看就傻眼了,世上竟有长得和自己一模一样的人,而且是个持枪抢劫杀人犯!
现在,辛迪清楚那些顾客为何要逃跑,在他们看来,自己分明就是霍德华,虽然衣着上不太相同。想到这里,他决定要尽快离开,这种误会一时半会儿是解释不清的。他顾不上喝完咖啡,拔腿就往外走,但是,已经迟了。门外、窗外早已布满了荷枪实弹的特警,几十个乌黑的枪口已从不同角度瞄准他。
警官在喇叭里大声喊:“不许动!举起双手,身体向后!”
辛迪显然被吓蒙了,拼命挥手大叫:“我不是杀人犯,我没有杀人!”
“霍德华,你已经被包围了,再动一下,就让你见上帝!”
辛迪浑身直冒冷汗,不敢再动,他记起不久前的一条新闻:有个和杀人犯名字相同的人,因抗拒追捕被警察错误地击毙。何况现在自己是长得像杀人犯,子弹可不长眼睛,他一动不动,束手就擒。
在警察局,警官在查证许多资料并验证了辛迪的身份证后,证实辛迪只是长得和霍德华一模一样。9月2日,辛迪出差去了,根本不在纽约市,没有作案时机。
辛迪走出警察局,回到住所,已是傍晚时分。他惊魂未定,决定龟缩在房间里,不再出房门半步。因为他从刑警那里得知,霍德华极有可能还藏身纽约,在霍德华被捕之前,他最好别四处乱走,免得再次发生误会。
辛迪打开电视,电视里正播放一条《酷似杀人犯,险些被击毙》的新闻,画面上是警察误抓他、新闻记者采访他的镜头。
与此同时,在华盛顿城郊某个偏僻的出租房里,一个男人也在看这条新闻,他一边把玩着手枪一边抽着烟,眉头紧锁。突然,他发出了沙哑的“嘿嘿”声,露出了一丝狞笑。他迅速将烟头一拧,起身铺好纸,写下两个字:遗书……然后,他将遗书塞进上衣口袋,戴上假发和手套,怀中揣着那把手枪,走了出去。
夜深人静,辛迪还是无法入睡,白天发生的一切实在太恐怖了,尽管刚才公司里好几位同事都来安慰过他。“笃、笃、笃”,有人在敲门,也许又是哪位同事光临。
辛迪问:“谁?”
“哦,辛迪,公司老总来看望你。”这事竟然惊动了老总,辛迪心里有点儿过意不去,赶紧打开门。
然而,没有什么老总,他看见一把乌黑的手枪正对着他的脑门。
来人迅速挤了进来,关上门,勒令辛迪坐下,自己则坐到了对面,枪口依旧对准他。
“别害怕,我想,我一定是你的孪生兄弟。”说罢,来人揭下发套,露出了庐山真面目。昏暗的灯光下,辛迪看见那人眉心的一颗大黑痣,来人正是霍德华!
辛迪吓得语无伦次:“你……你怎么来的?要干什么?”
霍德华不紧不慢,嘻嘻一笑:“我怎么来的?这个问题真幼稚,是那群笨蛋记者泄露了你的住所。当然,对我这样一个高智商的罪犯来说,找个人简直是小菜一碟。你要知道,现在整个华盛顿甚至全美国的警察都在找我,可是没那么容易,因为上帝在帮助我,在这种危难时刻,竟然让我遇见你这样一个绝妙的替身。”
“替身?”辛迪疑惑地看着霍德华,“你想让我引开警察,不,这样太危险了。”
“少废话!”霍德华终于露出满脸杀气,手枪晃了晃,“立即照我说的去做,否则,我现在就要了你的小命!”
辛迪痛苦地垂下头,按照霍德华的命令,辛迪首先关掉了手机,然后给公司写了一封辞职信,大意是由于受到极度恐吓,加上自己酷似杀人犯,已不适宜继续干下去。然后,他把辞职信装进一个信封,写上公司地址,贴上邮票连同自己的证件一起交给霍德华,霍德华则将它们塞进了自己的内衣口袋。霍德华脸色更加阴沉:“很好。现在,跟我走一趟吧!”
辛迪已然六神无主,被押着出了门。门外,停着一辆小面包车,这是霍德华在来辛迪家的路上顺手偷的。
霍德华一手开车,一手持枪,将车开到离自己的藏身之处还有一大段距离的大树下,然后押着辛迪走进那间小小的出租屋。
辛迪露出了绝望的目光,虽然他不清楚霍德华“替身”计划的全部内容,但感觉自己这回肯定是凶多吉少。这时,霍德华脱下自己的全部外衣和乔丹运动鞋,逼迫他脱了衣服和鞋子,并彼此交换着穿上。现在,从衣着到外形,辛迪已经变成通缉令上描述的霍德华了,而霍德华则变成了辛迪。
直到现在,辛迪才彻底明白霍德华所谓的“替身”计划了,他将代替霍德华死去,而真正的霍德华将以他的身份逃离华盛顿。“不!”辛迪的惊叫是那样脆弱无力,霍德华对准了他的右太阳穴,扣动了扳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