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估摸着枫小曦进了我们的医院,还没等出院就会被哪一个漂亮护士给卷走……更何况这次他身负战功,必定会立功受赏。像他这样的人,还愁找不到老婆?”
说到这里的时候,谷慕兰笑了笑,抬头向着墙头上的邻里街坊含笑言道:
“要说还是咱们高邮城,真个是人杰地灵!派出去的子弟个个都是好汉子,便是随便挑出来一个都是勇猛果敢,是一匹响当当的千里驹!”
“你们要是嫌弃他头上的伤口,我跟你们讲,我们通州的姑娘可不嫌弃!我老师曾经说过:男人身上的伤口就是勋章,是荣誉的象征……”
“我们不嫌弃!”
听到了谷慕兰的话,只见墙头上一片高邮父老被他说得心潮澎湃,一个个纷纷涨红了脸。
随即就有人嚷嚷着说道:“晓曦是我们高邮城的大好男儿,可不能便宜了外人!”
“就是!就是!谁家有好姑娘的,还不赶紧提亲!不然的话,咱小曦可真就让通州护士给弄走了!”
“想不到,枫家的小子居然出息成这样……我家里还有三个女儿,你要是不嫌弃的话,就紧着你先挑!”
一时之间,墙头上和街道上的高邮乡亲们纷纷七嘴八舌。凡是家里有适龄女孩儿的都是两眼放光,打量着院落中的枫小曦。
这些人都在心中暗想,不曾想这个枫小曦,之前还是一个有点文弱蔫儿坏的臭小子。自打从军之后,居然一两年间就变成了一个雄赳赳的英雄!
非但如此,他家中的老娘也是个明白事理的人。要是真能和这样的人家结成亲家,那还了得!
所以一时间大家群情汹汹,眼看着好几个人跃跃欲试,估计马上就要寻媒婆过来说媒。
……
见到了这样的情景,枫晓曦的脸上红的更加厉害,而他的老娘看着自己的儿子如此出息,也是欣慰异常。
谷慕兰将军含笑看着面前的情景,心中却是暗自心潮澎湃!
在他老师沈墨的治下,各个城镇和乡村之中,百姓的心气儿已经开始渐渐焕发起来。
如今这些百姓面对侵略者的时候,心中已经再无畏惧之心。反而一股崇敬英雄,击败入侵敌寇的思想,正在民间慢慢的滋长。
就在他老师沈墨一次次的血战之中,民心的向背已经开始慢慢转变。在施政一点点变得清明、社会逐渐变得公正有序的时候。百姓的思想也开始慢慢变得更有信心,在人格上也变得更有尊严。
正是这一点一滴的改变,在接连数年的聚集之后,终于使得他老师沈墨管辖之下的地区,在百姓的民间风貌和心理状态上,正一点点的变得强盛而勇猛。
整个通州一系,已经开始慢慢爆发出了它内部蕴含的惊人力量!
……
与此同时,临洮路的沈墨也开始集结大军,正要准备出发。
这一次沈墨的临洮路,负责驻守的是当地的民兵和各个城池中的守卫部队。而他将要带领出征的,是一万人的成都军团。
除此之外,还有狼人阿旺的千人斥候军,外加沈墨麾下的一千特战营。
这一万两千人,就是沈墨这一次东征带领的全部队伍,成都军的军长就是当年起威四剑的大师兄,流水剑常春远。
这个成都军团,就是沈墨麾下的五百墨字营作为班底,重新组建而成的,所以忠诚度和战术水平都很高。
墨字营这支队伍原本就是川中配军,更何况又是沈墨第一批建立起来的武装。所以这支堪称王牌的部队,用川人扩编成军之后,成长起来也是非常迅速。
至于狼人阿旺的斥候队,由于狼群生活的习性更适合于西北地区。所以这些日子以来,阿旺一直在临洮路这里扩充和训练自己的队伍。
这位西北狼王阿旺,在这段时间里如鱼得水,光是他麾下的野狼数目就已经涨到了三百多头。除此之外,沈墨还用顶级的河曲战马为阿旺武装起了一批一千人的“人族”斥候队。
沈墨的一千营特战营战士在长期的训练和实战过后,情况也开始渐入佳境。
这支队伍原本分为三个连,分别由西北刀客王云峰和杨家小将杨清岳,外加秦凌羽三个人各领一个连。
可是如今王云峰和杨清岳全都加入了杨秒真的山东军团,所以特战营实际上的长官,就成了秦凌羽一个人。
这个秦凌羽原本是唐朝名将秦叔宝之后,世代簪缨,精通军事,擅使一对熟铜双锏。他原本是高邮人,是在当年通州办博览会的时候毅然从军,投奔了沈墨。
之后这个年轻人就一头扎进了特战营里面,在沈墨的熏陶下,对各种特种作战模式深入的摸索演练。再加上沈墨不计工本的为这一千人的特战营打造装备,还有频繁的作战和演习,使得这支队伍已经被打造成了一把锋锐的利刃。
就在临洮路所有的准备工作就绪之后,沈墨亲自率领着这支一万两千人的队伍,跨过了临洮边界,开始向着深入金国凤翔路的倚天要塞出发。
就这样,沈墨率领的这支黄河壁垒西路军,开始了他一路血腥残酷的征伐之路!
……
与此同时,蜀中以北,剑门关。
此时的宋慈正在剑门关城头,看着下方密密麻麻犹如蚁群般的敌军。
剑门关攻防战已经连续进行了三天,这支七万人的金国大军一到这里,就使出了他们全部的力量,拼命想要攻克这座天下雄关。
如今的金国人已经完全疯了,他们的身后已经没有了家国,也就再也没有了任何一点退路!
对他们而言,唯一的生存希望,就是攻下南朝大宋的一片富庶丰饶之地,在那里重新建立他们的大金国。除此之外,他们大金国上下已经是别无选择。
而在他们眼前的这座剑门关后,这片锦绣繁华的川蜀之地、富裕丰饶的天府之国,就是他们退无可退之际,最后的一点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