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1章 农业改造规划2
农业只能保障人吃饭的问题,要是想进一步发展,那是不可能的。
所以农村以目前的情况,工业是可以发展的,重工业还是要让国营来,农村各地搞些小工业,不过目前也搞不了,没基础。
只能搞些小工厂和小作坊,各县要是支持,几个合作社联合在一起,搞小工业也是可以的。
通和地区就是这样发展的,王致远也有信心,可以将这套模式推行全省。
78年统计的时候,全国社办企业有152.4万家,大小虽然各不相同,质量也是参差不齐,但是已经有了大发展。
现在不叫社办企业,而是叫集体经济企业,冀省这几年要是能搞几万个集体经济企业,那农村怎么可能发展不起来。
发展格局一下就可以改变了,农民也能过上不一样的生活。
目前王致远无法做的决定就是,土地是不是要集合起来,搞土地入社。
这个就是高级合作社的模式,这个时期土地、大型农具、畜牧等生产资料由农民私有制变为农民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住房、宅基地等生活资料还是归农民个人所有。
这个也就是生产资料统一入社,生活资料仍然归个人所有。
很多人分不清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大搞平均主义,后果是灾难性的。
通和地区合作社的模式是很好的,在土地问题上,情况也是复杂的,放眼全省或全国,也是如此。
合作社基本可以保证农民不再卖土地,甚至可以保证土地代代相传。
可还是难以解决,新生代,嫁过来的女子等新迁进来的农村人口土地问题。
当初已经将土地分配完了,后来的人只能继承长辈的土地。
如果工业化过慢,人口膨胀过快,那么新一代的父辈土地不多,他们更是没有土地或只有少量土地。
慢慢又会形成一种畸形的父权制度,这个过程只需要一代人,什么男女平等那就都是笑话了。
这也是王致远当初问老师的那个问题,从土地分配后开始,如果家中女孩多的,嫁出去之后,家里的土地不会带走,家里的人均土地会增加不少。
相应的,娶妻的一方,靠着原来的土地,可能很难养活出生的孩子,以后面临的就是贫穷。
毕竟全国绝大多数县还是农业县,农业生产收入还是占大头的。
这个问题后来是有答案的,就是高级合作社,在后面就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但是土地分配一轮后,要是再分配,难度也是显而易见的。
现在的难题就是,如何将分配出去的土地转为集体土地,后面要是集体解散了,再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面再如何,那就是后面的事情了。
什么是农业改造,就是将农业的私有生产资料,转为公有制。
跟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和手工业改造是一样的。
这个问题上,是有路可以走的,但是这个号召改造的人很重要。
王致远自认是没有这个威信的,不过他还是想试试,搞一个开头,打个样,然后上报给韦老师,让韦老师去想办法。
当然,王致远是肯定要规划好公有制合作社的分配方式,不然就会重蹈覆辙。
这个模式行不行,除了号召外,主要是分配方式的问题。
想分配执行得好,在合作社内,少不了民主和监督。
合作社想要发展好,后面发展的合作社少不了政府的支持。
各县的干部也是很重要的,各地干部要是不积极按照规章制度去实施,那发展出来的合作社可能就不是王致远想要的合作社。
所以,农业改造,不是几个人或几个部门可以解决的,也不是短时间可以解决的。
要的是大家齐心协力,一起去解决这一个个困难,以目前党的组织能力,王致远认为干这个还是没有问题的。
将思路捋清之后,王致远就想开始行动了,首先要找一些合作社,跟他们谈谈,愿不愿意将土地等生产资料转为公有制,也就是集体所有。
最好动员的合作社,还是工业生产总值占上风的合作社。
那种农业生产总值高的合作社,难度还是不小的,很多人是不理解的。
王致远就将标放在了通和地区的通和县,这边王致远的根基还是深厚的,威信很高,是有很大可能成功的。
这种公有制的合作社,是终极形态,改造是急不得的。
王致远首先上报的就是农业改造,将各地都搞成合作社,后面再转变为公有制合作社。
分配问题,这个是重要的,到时候还是大家一起商量出一种分配方案。
目前合作社的农业分配方案是土地拥有者享受35%的土地收入,合作社里面的生产资料占收入的16.5%,负责种植的工人劳动力分红为38.5%,然后是10%的农业税。
其中合作社里面的生产资料,通和地区合作社以前因为工业发展不错,所以就没有让土地负担公共积累,以前的合作社分红,这笔分红是要分给工具和牲口等生产资料的农民拥有者。
那些工具和牲口等,现在合作社都一次性结清了,换上了拖拉机,合作社分红现在只属于合作社了。
每年的合作社分红都可以买一些机械,抽水机、拖拉机等,用于保障生产和它用。
土地拥有者和合作社享受分红的同时,还是要负担一些肥料和农药费用的,一方负责一半。
负责种植的工人享受劳动力分红的同时,也是有要求的,这个要求是农会制定的,农会会要求所在区域今年的粮食产量要达到一定产量,不然就会换人来种植。
负责农业种植是一个很好的活,一般是没有人愿意换的。
其他地方的合作社,也是差不多这个分配方式,也在慢慢进步,让以前的传统生产资料转化为新式的机械生产资料。
而且大多数的情况是,种植的人员也是土地拥有者,还拥有传统的生产资料,农业方面的收入还是很可观的。
王致远思考的是,公有制合作社,合作社户籍所在地的人员,享受土地所有者的分红,直接跟户籍挂钩,死亡或者嫁出去了,或户籍迁走了,那就不再享受土地的分红。
土地分红主要是为了填饱肚子,其余的多劳多得,合作社拥有生产资料,享受生产资料工具的分红,用于扩大经营和积累。
同时化肥、农药、种子等就由合作社出了,分红比例可以慢慢商量,在上面的框架下做一些改动,看看能不能成功。
这样的农业改造,王致远认为是可行的,同时也便于发展集体经济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