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士农工商,职业的划分,而非身份地位的划分【求订阅,
天幕下,秦皇嬴政听到太子扶苏有关于农业与商业的看法,也是微微点头。
农业为本,这一点自然是没什么好说的。
在大一统之前的秦国,又或者说在商君变法之后的秦国,就是举国上下都将耕战放在第一位。
耕战、耕战,其中农耕甚至还在战争之前,由此就可以知道秦国对于农耕的重视~。
但是对于商业,不管是周朝,还是春秋战国期间的各个诸侯国,其实都是不怎么-打压的。
像《周书》有云:“农事不出则乏其食,商不-出则三宝绝。”
农业虽是根本,但也只是人们生活的一部分,农商业共同发展才是衣食的重要组成部分。
所以周人会给商人提供交通便利,如遇游商,不但不加收赋税,路遇关卡时,甚至允许提前通过.
可以说是给予了游商极大的便利,大大提高了他们的交易效率。
甚至可以说在春秋战国以前,都不曾见到有忽视商业的言论或措施。
到了春秋之后,管仲的出现,正式提出了“士、农、工、商”四民之论。
但是,管仲提出的“士、农、工、商”,并不是指士人的身份地位最高,然后农户的身份地位次之,手工业者的身份地位再次之,商贾的身份地位最次之。
管仲的“士、农、工、商”四民之论,仅仅只是对社会职业分工的一个划分,而非是社会职业身份地位高低的一个制度规定。
像在《管子·小匡》中曾曰:“士农工商四民者,国之石(柱石)民也。”
这里管仲就很清楚明确地表示了士、农、工、商这四个职业的人,乃是一个国家的柱石,又或者说是一个国家的基础。
这个时期的士、农、工、商并没有所谓的高低上下之分,彼此之间都是平等的。
而且值得一提的是,士、农、工、商中最早的“士”,指的是军士,而非是士人、士大夫、士子之类的文人、文官。
另外还有一个冷知识就是,管仲自己就出身贫苦,早年以商贾为业。
换句话说管仲早些年的时候,自己就是一个商贾,以商业买卖为生。
所以管仲还不至于做出类似“端起碗吃饭,放下碗骂娘”,在自己一朝得势脱离了商人身份之后,就转过头来打压商人的脑残行为。
重农抑商的思想是从荀子那时起,才渐渐开始出现。
然后又经过了农家、法家等诸子百家出于各自不同的原因,但是最终相同的需求。
然后到了战国时期,才渐渐有了农本商末,又或者重农抑商这么一说。
但是即便是这个时候的农本商末,又或者说是重农抑商,它们的本质也并不是说歧视商业或商贾。
就像前面太子扶苏说的农家提倡的“农本商末”,它也并不是否定工商活动存在的价值。
而是要求从国家意志的高度来缩小和控制工商活动的范围,使其不会成为黔首百姓进行农事生产活动的障碍。
说的简单点就是:
农业:“老大(国君),你管管商业啊,注意别让商业影响到我不够人手种地了。”
然后只要商业不影响到农业的耕种,那么农业是不会管商业发展的如何的,更加不会贬低商业。
同样,即便是法家,它提倡的“农本商末”或“重农抑商”,本质上也只是限商,而不是真正的打压商业。
像商鞅,就曾在《商君书去强》中说:“农、商、官三者,国之常官也。”
“三官者,生虱害者六:曰岁、曰食、曰美、曰好、曰志、曰行。”
“六者有朴,必削。三官之朴三人、六害之朴一人。”
在商鞅眼中,农民、商人、官吏这三种人都是各有固定职业的人。
并且这三种职业各有其事,各司其职,甚至也各有其害。
哪怕农民是商鞅强国策略中最为倚重的职业,官吏也是商鞅治国依靠的基本阶层。
但是商鞅同样也认为农业和官吏会产生对社会影响不好的习气,所以商鞅把它们合称为“六虱”。
因为农、商、官这三种职业本身都有好有坏,所以商鞅认为君王应该发挥其积极作用,限制和防止坏的风气,不让这六种虱害生根,否则国家就一定会被削弱。
故而,在某种程度上,商鞅眼中的商业和农业、官吏的地位,在一定程度上是平等的。
又或者换句话说,商鞅:“我不仅歧视商业,我同样歧视农业、官吏!”
单单歧视一个行业的话,那可能就叫做歧视。
但是如果歧视所有的行业,那就不叫做歧视,而是叫做“平等”!
平等的歧视,又怎么不算是另外一种平等呢?
所以在“重农抑商”的商鞅变法之中,秦国最多也只是限商而不抑商。
其中的限商,也只是限制商人的活动、买卖范围。
只要在秦国规定的活动买卖范围之内,那么秦国不仅不会打压、限制,甚至还会支持你。
所以在“重农抑商”的大环境下,反而会看到秦国商业非常兴盛发达的诡异一幕。
像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中,就有描写到:
“陇蜀之货物而多贾......北却戎翟,东通三晋,亦多大贾......巴蜀亦沃野......”
意思是说,秦国有很多商人,而且还有不少大商人。
其中秦国北面有买卖戎狄牲畜的大商人,西部有买卖邛、笮等地出产马和牦牛的大商人。
巴蜀虽然四周闭塞,但是物产丰富,有梔子、生姜、朱砂、石材、铜、铁和竹木等等,而且还有千里栈道,与关中无处不通。
故而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不无夸张第说:“故关中之地,于天下三分之ー,而人众不过什三;然量其富,什居其六”。
意思是说,关中之地,大概只占天下的三分之一,而人口也不过占天下人口的十分之三,但是它占有的财富,却能够达到十分之六的程度。
并且司马迁在《史记·货殖列传》和其他篇章中记载了二十几位巨商富贾,其中影响比较大的有七、八位,而秦国就占了四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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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第一位,吕不韦,这自然是不必多说的。
阳翟的大商人,往来贩贱卖贵,家累千金,成为战国末年的著名大豪商。
后来入秦国为相,以奇货可居的战略思想,辅佐秦庄襄王登上王位,并组织门客编写了著名的《吕氏春秋》,其门客有三千人。
其他方面暂且不说,单单说吕不韦能够以一介商贾的身份,最终成为秦国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秦相。
就可以看出秦国对于商业与商贾的态度,绝对不是后世的那种鄙视、打压的态度。
否则,吕不韦也不可能堂而皇之地坐上秦国丞相之位,并且让当时的众臣都心服口服。
第二位,是在秦始皇时发展起来的巨商乌氏倮。
秦国乌氏族人,在西戎背景下成长起来的畜牧业主、大商人。
秦皇嬴政给予了他“封君”一样的待遇,并且他可以和朝臣一起朝觐皇帝。
要知道,朝见君主在这个时代可是一个莫大的荣誉。
第三位,同样也是在秦始皇时期发展起来的巨商巴清。
秦皇嬴政为了对她的重视,同样给予其很高的荣誉,把她视作女子表率,通过为其筑台的方式对其嘉奖。
而秦皇嬴政对于乌氏倮、巴清的重视行为,又被称之为“封倮誉清”。
乌氏倮、巴清两人,也被誉为“礼抗万乘”。
所谓“礼抗万乘”,不是指乌氏倮、巴清两人能够和秦皇嬴政相抗衡,而是指有万乘之尊的秦始皇对他们两人以礼相待。
所以从以上来说,在秦国时期及之前的时期,商人与商业的地位并不算低下,更加没有像后世那样人人都可以踩上两脚的程度。
等到后来士、农、工、商逐渐演变成一种身份地位制度之后,商业就变成了所有人鄙视的一种贱业。
比如说,在手工业者眼中:“商人,臭要饭的!”
在农业百姓眼中:“商人,臭要饭的;手工业者,奇淫技巧的玩意!”
在士人眼中:“商人,臭要饭的;手工业者,奇淫技巧的玩意;农业,臭种地的!”
故而,对于太子扶苏提出的“商受控,但不需过度压制”这样的思想主张。
在当前这个时代,并没有多少人反对,甚至反而有不少人还觉得太子扶苏言之有理!
因为这个时期的商业,本质上其实就是按照太子扶苏所说的那样去发展的。
至于说其他一些觉得应该坚持“农本商末”、“重农抑商”的诸子百家学派,其中儒家暂且不提。
但是像农家,陈相、陈辛等一众农家门徒子弟已经准备把太子扶苏捧成农家新的一位农子大贤了。
至于说农家原来的“农本商末”思想主张,作为农家门徒子弟的他们,自然也是要按照太子扶苏提出的新“农本商末”思想主张去重新诠释一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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