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特蕾泽小姐!【第四更!】
林闲拿起酒杯,有些歉意地说:“不好意思,刚才接了个电话,忘了陈酒的位置。”
“没关系!”
黑裙美女笑了笑,纤细白皙的手指轻轻拂过琴键,用悦耳的声音说道:“施坦威的音色很好,就像钢琴中的帝王,大气磅礴。但我认为,用它来演奏《致爱丽丝》并不合适,反而普莱亚尔的那架钢琴更像情人间的低语,更加适合。”
林闲发现她的手非常漂亮,修长、白皙,就像一件艺术品。
这是一双弹钢琴的手,属于老天爷赏饭吃的那种。
收回目光,林闲迎上她的目光,轻笑道:“你相信第一版?”
“不信!”
黑裙美女微微摇头,轻声道:“但非常喜欢。”
有意思的女人!
林闲立刻来了兴趣,站起来伸出手笑道:“我叫林闲,怎么称呼你?”
看着眼前的手,她轻笑道:“林闲先生,难道你不知道,今晚有个规矩,就是不允许询问女士的名字吗?”
还有这样的规矩?
林闲愣了一下,随即皱眉道:“总得有个称呼吧?不然称美女,又不太礼貌。”
“叫我特蕾塞吧!”黑裙美女笑了笑,在优雅中露出一丝俏皮。
说着,她伸出手,轻轻握了握。
她的手柔软无骨,光滑且富有弹性。
林闲想多感受一下,可惜两人刚一触碰就结束了。
“那么特蕾塞小姐,你参加这次晚宴,是想寻找属于自己的贝多芬吗?”林闲打趣道。
之所以这么问,是因为“特蕾塞”这个名字,和刚才她说的“第一版”,都有典故。
要知道,贝多芬去世后,在他的作品目录里,并没有《致爱丽丝》这首曲子。
而《致爱丽丝》这首曲子,目前有好几个版本。
其中被主流广泛认可的版本,也就是第一版,在贝多芬快40岁时,他教一个名叫特蕾塞·马尔法蒂的女孩,同时对她产生了好感。有一次心情非常愉快的情况下,贝多芬创作了一首《民歌风格的小品》送给她,并在乐谱上写下“献给特蕾塞”。
直到19世纪60年代,一位音乐家在特蕾塞·马尔法蒂女士的遗物中发现了这首曲子的手稿。
那位写传记的音乐家在抄写这首歌时,不小心把“特蕾塞”写成了“爱丽丝”。
于是,这首歌就成了流传至今的《致爱丽丝》!
黑裙美女端起林闲递给的一杯香槟,抿了一口,正色道:“不,我只是单纯缺钱!”
上下打量了几眼林闲,林闲皱眉道:“但从你的样子来看,应该不缺钱!”
“你觉得这套巴宝莉晚礼服贵吗?我租的,一天5000块,牌子还挂在这里!”
说着,她随意转身,从身后礼服里抽出一个牌子。
她原本身材就极好,做出这个动作,立刻展现出让人心动的曲线。
看到那个牌子,林闲有些意外。
TM真的是租的!
这女孩太漂亮了!
把牌子重新挂回去,特蕾塞小姐嘴角扬起一抹微笑。
林闲刚才纯粹是欣赏的目光,让她感觉很舒服。
其实,她知道自己身材很好,但这也给她带来了很多烦恼。
不管是生活还是工作,每天都要承受那些让人恶心的目光。
刚才之所以没给林闲好脸色,也是因为对方的眼神让她很讨厌。
老实说,单论五官颜值,林闲不算特别帅。
勉强能达到80分,只能说清秀干净。
但他有三个点,极其讨女生喜欢,为他加分不少。
首先是那光洁细腻的皮肤,其次是那如阳光般的笑容,温暖,配合若隐若现的小酒窝,让人产生好感。
最后,是他那双清澈的眼睛。
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从人的眼神中,可以读出很多东西。
喜欢美好的事物,是人的天性,林闲也是如此。
只不过,他都是以纯粹欣赏的心态去看待,面对这种眼神,女生不仅不会厌恶,反而会感到庆幸和骄傲。
这三个点,加上他温润如玉的气质,组合成一个完美的男神。
……
林闲再次打量了她几眼,突然问道:“你买了一台钢琴?”
听到这话,特蕾塞小姐愣了一下,眼中闪过惊讶。
回过神来,她轻叹一口气道:“我很喜欢钢琴,但讨厌资本家。”
这句话,对林闲来说,透露出一个信息,那就是她买的钢琴很贵,非常珍贵。
林闲之所以这么问,显然不是无的放矢。
从一个人的言行举止和她表现出来的气质,基本上可以推测出对方的生活状况和职业。
这位特蕾塞小姐言行得体,在举手投足间带着一丝优雅,显然是受过很好的教育,家境也不错。
其次,她的手非常漂亮,修长白皙,配上她清新淡雅如兰花般的气质,不难推测出她是从事艺术行业的。
而且,是非常高雅的艺术行业。
想到她对钢琴的喜爱,答案就呼之欲出了。
钢琴演奏家,或是钢琴老师!
再加上她刚才说,来参加晚宴只是因为缺钱,那么林闲顺水推舟地猜测,她买了一台非常昂贵的钢琴,超出了她的承受范围。
一口喝完香槟,她微微前倾,红唇轻启道:“你想睡我?”
“有这个想法!”
林闲点点头,轻笑道。
“你刚才演奏的《致爱丽丝》非常好听,至少是我目前为止听到的,最悦耳的版本。”
特蕾塞小姐稍稍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但如果你想睡我,一首《致爱丽丝》还不够!”